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現將我縣2018年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和2019年財政預算收支草案的報告提請本次會議審查,并請縣政協委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和建議。
一、2018年財政預算收支執行情況
2018年,面對嚴峻復雜的經濟形勢,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在縣人大、政協的監督指導下,我縣財稅部門緊緊圍繞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決策部署和全縣經濟發展大局,在人員剛性支出增長迅猛和保障重點領域資金需求增加的巨大壓力下,積極履行財政職能,貫徹落實國家減稅降費政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優化支出結構,著力改善民生,強化預算執行,盤活存量資金,完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防范政府債務風險和地方財政支付風險,全力推動縣域經濟和社會事業平穩較快發展,為全力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建成小康景東提供堅實的財力保障,較好地完成了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確定的財政各項目標任務。
(一)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執行及平衡情況
2018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811萬元,完成年初縣人代會目標任務34810萬元的100%,比2017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47316萬元下降26.4%,剔除2017年教育繳費、醫療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壩區耕地質量補償費等收入停止征繳因素,收入同口徑增長2%。稅務局征收完成29069萬元,比2017年收入23559萬元增收5510萬元,增長23.4 %,其中,稅收收入完成27790萬元,非稅收入完成1279萬元。縣財政局征收的非稅收入完成5742萬元。非稅收入共完成7021萬元,占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20.2%。
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上級補助收入227116萬元,比2017年上級補助收入215087萬元增加12029萬元,增長5.6%。具體情況是:2018年返還性收入1847萬元,比2017年返還性收入1827萬元增加20萬元,增長1.1%。2018年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09934萬元,比2017年102904萬元增加7030萬元,增長6.8%;2018年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15335萬元,比2017年110356萬元增加4979萬元,增長4.5%。
2018年上劃中央財政收入27519萬元,比2017年上劃中央財政收入23906萬元增收3613萬元,增長15.1%。2018年上劃省級財政收入5850萬元,比2017年上劃省級財政收入7151萬元減收1301萬元,下降18.2%。2018年上劃市級財政收入4238萬元,比2017年上劃市級財政收入2482萬元增收1756萬元,增長70.7%。
2018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5318萬元(上級專款79652萬元),占年初預算數259401萬元(上級專款50024萬元)的106.1 %,占調整預算數265569萬元的103.7 %,比2017年財政支出264791萬元(上級專款70495萬元)增支10527萬元,增長4%,其中2018年縣級財力安排財政支出195666萬元,比2017年財政支出194296萬元增支1370萬元,增長0.7 %;2018年上級專款安排財政支出79652萬元(2018年上級專款結轉2019年35628萬元),比2017年財政支出70495萬元增支9157萬元,增長13%。
按照現行財政管理體制和財政政策,2018年全縣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情況是:2018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811萬元,上級補助收入227116萬元,上年結余收入321萬元,調入資金7019萬元(從預算穩定調節基金調入一般公共預算39萬元,從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一般公共預算6980萬元),政府債券轉貸收入20534萬元(新增債券13100萬元,債券置換74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來源合計289801萬元;2018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275318萬元,上解上級財政支出6721萬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萬元,政府債務還本支出743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運用合計289801萬元,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相抵,年終結余327萬元(屬結轉下年支出,授權撥付到單位沒有形成實際支出327萬元)。
2018年縣級8項財政重點支出完成210011萬元,比2017年8項財政重點支出224506萬元減支14495萬元,下降6.5 %,財政8項重點支出占當年財政支出 76.3%。
(二)2018年財政收支政策落實情況
1.財政收入方面:2018年我縣經濟依然不景氣,縣域經濟發展相對落后,稅源嚴重不足,收入增長乏力。一是財政收入質量進一步提高,按財政部財預〔2017〕160號等有關文件,教育繳費、醫療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不再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二是繼續執行結構性稅收優惠(減免)政策;三是從2018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排污費,開征環保稅。
2.財政支出方面: 一是強化扶貧資金保障。建立專項投入、統籌整合、金融扶持“三位一體”的扶貧資金籌措機制,其中專項投入10221萬元(上級專項投入2905萬元,縣本級安排專項預算7316萬元);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50994萬元;投入小額信貸貼息資金318萬元,撬動金融扶持貸款7300萬元,實現我縣98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全覆蓋。二是健立健全財政支農資金增長機制,完善多元化、多層次的支農資金投入體系,提高使用效益,促進農民增收。2018年發放各項惠農補貼9641萬元,按規定要求及時足額發放到位,有效推動了農村經濟發展。三是積極籌措資金兌現機關事業單位完善規范改革性補貼和獎勵政策,1至5月共計發放績效考核獎勵8083萬元。四是創新投融資模式,積極爭取新增地方政府債券資金18100萬元,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土地收儲,助力脫貧攻堅。五是財政支出缺口大,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缺口102029萬元,其中指標結轉47000萬元(本級12567萬元,專項轉移支付32447 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2386萬元),轉列預撥款54629萬元(本級51105萬元,專項轉移支付3181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343萬元)。
(三)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執行及平衡情況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0317萬元,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3474萬元增收6843萬元,增長197%,其中2018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9888萬元,比2017年收入3221萬元增收6667萬元,增長207%。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31萬元,比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5779萬元增支8052萬元,增長139.3%,其中2018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7046萬元,比2017年支出815萬元增支6231萬元,增長764.5%。
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031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 5577萬元,政府專項債券收入5772萬元,上年結余收入5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總來源合計22220萬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31萬元,調出資金6980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政府專項債券還本支出772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運用22220萬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相抵,年終結余637萬元(其中結轉下年支出637萬元)。
(四)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執行及平衡情況
2018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尚未決算,待省社保決算后再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
(五)加強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
按照《預算法》和《國務院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和省市要求,依法對縣級政府性債務余額實行限額管理(縣人大常委會批準我縣2018年縣級政府性債務限額111200萬元,其中一般債務限額85900萬元,專項債務限額25300萬元),圍繞建立“借、用、還”相統一的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機制,進一步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和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切實防范和化解財政金融風險。2018年全縣政府債務(即審計口徑中政府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為88728.33萬元,其中一般債務67968.33萬元,專項債務20760萬元,主要構成為:清理甄別后2018年末存量政府性債務余額1975.33萬元,地方政府債券86753萬元(新增債務35265.86萬元,置換債券51487.14萬元)。2018年政府隱性債務總額為536300萬元,其中政府承諾償還的債務535600萬元,政府提供擔保的債務700萬元。2018年化解縣級地方政府性債務26623萬元,其中政府債務8323萬元,政府隱性債務18300萬元。
(六)財政存量資金收繳和安排支出情況
2018年財政存量資金收繳4660萬元(含上年收繳未安排40萬元),安排財政存量資金4639萬元,單位實際支出4048萬元,實際支出率達87.3%。2018財政存量資金未安排21萬元。
(七)2018年整合財政涉農資金調整情況
我縣2018年年初整合財政涉農資金 34081.34 萬元。年終補充調整整合財政涉農資金50994.10萬元,其中整合中央資金 37159.27萬元,省級資金13315.43萬元,市級資金236.70萬元,縣級資金282.7萬元。整合的涉農資金主要用于:一是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44467.18萬元;二是農業生產發展項目投入5410.56萬元;三是其他支出1116.36萬元(項目管理費投入80.06萬元、雨露計劃項目1036.3萬元)。
二、2018年財政主要工作
2018年,財政部門認真落實人大預算決議,全面貫徹落實《預算法》,加強預算執行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財政風險,不斷深化財政改革,圍繞“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核心目標,積極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加強收入征管,確保收支平衡。
(一)凝心聚力,攻堅克難聚財力。
一是加強稅收征管。努力克服減稅降費力度加大、一次性稅源減少和壓縮非稅收入規模等多重壓力,切實解決征管工作存在的問題,加強形式研判和收入預期管理,確保組織收入壓力不松、力度不減,促進了預期目標實現增長。
二是強化重點項目稅收監管。及時跟進項目和出讓土地相關稅費入庫,加強收入分析,分解收入目標責任,狠抓目標考核,抓大不放小,收好零散稅源,確保應收盡收。
三是合理擴大財政支出規模,保障重點支出需要。新增縣級政府債務限額18100萬元,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土地收儲,助力脫貧攻堅。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按規定用于經濟社會發展亟需領域。
四是積極向上爭取資金。精準把握重點,主動對接,積極協調,緩解財政困難。
(二)優化結構,千方百計保民生。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路,加大民生資金投入,持續增強公共服務保障能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
一是優先保障民生事業發展。大力壓縮一般性行政支出,騰出資金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年與民生相關的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的85%以上;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落實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鞏固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城鄉全覆蓋成果,促進教育公平,確保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支持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和醫療衛生體系,提高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水平,提高城鄉低保和優撫對象補助水平;支持文化體育事業發展,持續加大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等活動,提升基層文化服務水平;加強農民補貼動態管理,積極發放各項涉農補貼,切實落實好黨的惠農政策。
二是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多渠道籌措資金為精準扶貧工作提供財力保障。嚴格按照中央、省政府涉農資金整合要求,實現“多個渠道引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籠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格局,重點支持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改善的資金投入,集中有限資源在產業扶貧、易地搬遷扶貧、就業促進扶貧、教育扶貧、社會保障扶貧、金融扶貧等方面打好扶貧攻堅戰;在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上陸續起草了一系列管理辦法和規定,把扶貧資金的安排、撥付和監督檢查擺在一切日常工作的首位,積極助力全縣脫貧攻堅工作。
(三)精益求精抓管理,科學理財提績效,持之以恒推改革。
一是按照《預算法》相關規定,落實支出經濟分類科目改革,進一步深化部門預算改革,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透明度。
二是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以財政國庫動態監控系統為手段,以各級預算資金使用單位和代理財政業務的銀行為對象,以支出活動為基本要素,以系統自動受理與智能預警、人工核查相結合為管理模式,對預算執行中的動態趨勢進行分析,對各環節反映出的信息進行判斷、核實、處理,并及時糾正各種違規、不規范收支行為的監管工作。當年累計完成直接支付21858筆111230萬元,授權支付40111筆121787萬元,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建設基本完成。
三是政府采購規模和范圍進一步擴大,采購行為更加規范。
四是嚴格按照“財預﹝2017﹞50號、87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舉債融資行為和堅決制止地方以政府購買服務名義違法違規融資的精神要求,強化政府債務管理,建立債務風險預警機制,防范財政和融資風險,債務規模得到有效控制。
五是梳理和規范財政內控制度,強化流程控制,依法依規運行,開展了財政資金內部安全檢查、鄉鎮財政資金檢查、扶貧專項資金檢查、會計質量檢查等,加大財政投資評審力度,保證了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六是規范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在普洱景東新聞網、財政門戶網上集中公開政府、部門(非涉密單位)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和政府債務情況等信息。
七是財政一體化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全面推行國庫電子化支付改革,財政綜合服務水平大幅提升。
八是加快推進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市財政局統一部署和有關規定,我縣在全面總結以前年度試編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方案、優化措施,于8月底圓滿完成了全縣150家預算單位2017年度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及合并報告工作。九是加強扶貧資金績效管理,完成扶貧資金動態監控系統平臺搭建及數據錄入。
(四)強化財政資金統籌力度,不斷提高財政保障能力。面對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局面,全縣加大聚財力度,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資金短缺問題。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優先保障工資性支出、養老金發放、基本民生支出、基本運轉支出等基本公共服務的必要支出,繼續嚴格控制“三公”經費及其他一般性支出。分類盤活、安排財政存量資金,最大限度地發揮好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全年圍繞實施透明預算、規范預算編制、優化支出結構、盤活存量資金、加強債務管理、加強庫款管理等工作重點,從完善制度、加強領導、分工落實、績效考核等環節入手,規范全縣財政管理,切實提高理財水平和財政運行績效。
三、2019年財政預算收支草案
近年以來,隨著各類剛性支出不斷增加以及民生支出保障水平的不斷提升,“減稅降費”政策力度持續加大,加之我縣財源基礎薄弱,財政收支平衡矛盾異常突出,各部門要進一步樹立過緊日子的思想,同時我們還面臨著社會保障支付風險和政府債務的風險。面對這些困難,我們將高度重視,本著統籌兼顧、積極穩妥、收支平衡的原則,加大財政支出優化整合力度,保障重點領域支出,嚴控一般性支出,統籌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進一步調整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2019年全縣財政工作指導思想是: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縣相關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實《預算法》和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決定要求,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黨委政府決策部署,加大財政資金統籌力度,有效盤活存量資金,推進預算績效管理;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強化政府債務管理,嚴控政府債務風險,落實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加大預算公開力度,加快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根據上述指導思想,圍繞縣委、政府的決策部署和財政收支政策要求,擬定2019年財政收支預算和工作重點。
(一)2019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期目標及平衡情況
根據我縣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按照“保工資、保運轉、保基本民生、保穩定和促發展”的順序和基本原則,積極穩妥編制安排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收支,預期目標為: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2%,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長3%。
2019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5507萬元,比2018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4811萬元增收696萬元,增長2 %。稅務部門征收收入預算完成29651萬元,其中稅收收入預算完成28346萬元,非稅收入完成1305萬元,分別增長2%。財政征收非稅收入完成5856萬元,增長2%。全年預算稅收收入28346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80%,非稅收入完成7161萬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20%。
2019年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282519萬元(上級專款0萬元),比2018年財政支出275318萬元(上級專款79652萬元)增支7201萬元,增長3%。
2019年一般公共預算上級補助收入248405萬元,比2018年上級補助收入227116萬元增加21289萬元,增長9.4%。具體情況是:2019年返還性收入1847萬元,與2018年持平;2019年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12098萬元,比2018年109934萬元增加2164萬元,增長2%;2019年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34460萬元,比2018年115335萬元增加19125萬元,增長16.6%。
根據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期目標35507萬元,返還性收入1847萬元,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112098萬元,專項轉移支付收入134460萬元,上年結余收入327萬元,調入資金5001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調入5000萬元,調入預算穩定調節基金1萬元),地方政府一般債務轉貸收入411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總來源293359萬元;年初縣級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安排282519萬元,上解上級支出6721萬元,政府債券還本支出 411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運用293359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平衡。受財力限制,仍有未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缺口資金198615萬元無法納入財政預算。
(二)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及平衡情況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由于受國有土地出讓收入的不確定性因素影響,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難以準確足額預算。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以收定支,合理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的原則確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規模。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8946萬元,比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10317萬元增收18629萬元,增長180.6%,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9555萬元,比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13831萬元增支15724萬元,增長113.7%。
2019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情況是: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28946萬元,上級補助收4972萬元,上年結余收入637萬元,地方政府專項債務轉貸收入3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來源合計34905萬元;2018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9555萬元,調出資金5000萬元(調入一般公共預算),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還本支出35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總運用3490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平衡。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20萬元。2018年,全縣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2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平衡。
(四)2019年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支草案
2019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收入120978萬元,其中保險費收入45987萬元。2019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支出120365萬元(社會保險待遇支出73397萬元),2019年,全縣社會保險基金本年收支結余613萬元,年末滾存結余6181萬元。
按照《預算法》規定,在2019年預算年度開始后和縣人代會批準預算之前,為保障縣級正常運轉,縣財政已將上年度結轉的支出以及必須安排基本支出提前下達到各部門。
四、2019年工作重點
2019年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加強依法理財,認真落實中央、省、市、縣各項工作部署,充分發揮財政職能作用,切實增強財政保障能力,擬重點做好以下七個方面工作:
(一)努力完成財政收入目標,提高財政收入質量水平。
2019年將繼續貫徹落實好減稅降費政策,激發活力、培育稅基,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促進實現經濟增長預期目標。充分挖掘收入潛力,優化國有資產(資源)結構營運管理;精心組織收入,嚴格收入目標考核責任制,明確征管部門責任,強化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及時掌握上級政策,積極向上爭取資金、項目和轉移支付。
(二)注重經濟發展,壯大地方財源。
一是堅持各項扶持企業發展和招商投資優惠政策,完善服務措施,優化投資環境,扶持重點企業和工業園區企業,發揮骨干企業的支撐和帶動作用;
二是加大服務業的財政投入,著力發展現代物流業、商貿流通業、文化旅游業,提升第三產業對稅收的貢獻率;
三是認真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擔保制度,著力培植后備財源,努力提高地方財政收入比重;四是規范財務管理,狠抓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五是安排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全縣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力爭更多的項目納入國家、省、市發展規劃,為后續財源打造堅實基礎。
(三)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實現財政發展水平新提升。
一是進一步加大預算公開力度,完善公開方法,擴大范圍,細化公開內容,提高財政工作透明度。
二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強化基本支出管理,建立基礎信息數據庫,推動項目滾動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和準確性,加強項目庫特別是儲備項目建設,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
三是全面深入推進權責發生制政府財務報告制度改革。
四是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開展預算績效管理試點,狠抓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個預算管理環節監管。
五是精細化管理日常工作。不斷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對教育、社保、農林水、扶貧等重點支出,做到按進度及時撥付;強化投資評審、政府采購、國有資產管理、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安全;完善鄉鎮財政管理體制,加大對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促進鄉鎮經濟快速發展。
(四)積極籌措資金,強化資金保障,優化支出。
一是調整和優化支出結構,嚴格支出管理和監督,提高財政資金使用實效,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多做“雪中送炭”,不搞“錦上添花”,確保縣委、政府各項重大決策的落實。
二是落實縣級“三保”責任,加強對脫貧攻堅、強農惠農、教育支出、社會保障和縣域經濟發展等方面的資金保障。
三是嚴格執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各項制度,強化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
四是加強對部門、鄉鎮和項目支出進度通報考核,強化財政支出的通報、稽查、約談機制建設,完善支出進度與預算安排掛鉤機制,建立定期統計、定期清理、定期督導的存量資金動態盤活機制,將存量資金使用與年度預算安排統籌考慮,提高預算支出的均衡性。
(五)加強財政預算執行管理,著力抓統籌協調,著力提高預算執行績效,確保完成年度預算收支任務。
一是收入管理上要依法征管、應收盡收,同時要堅決防止和糾正收取“過頭稅”以及采取“空轉”方式虛增財政收入的行為。
二是支出管理上要按照預算法要求,及時批復部門預算,提高預算執行的均衡性和規范性;硬化預算執行約束力,嚴格控制預算調整事項,年度預算執行中,除應急支出及縣委、縣政府確定的重大事項外,原則上不再追加預算;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項目前期組織工作,避免“資金等項目”問題;對于預算執行進度緩慢或預計年內難以執行的資金,要及時調整用途,避免資金沉淀;對部門結余資金及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按規定收回統籌使用;
三是深化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合理撥付和調度資金,提高財政資金運行效率;加強財政資金統籌,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一些以收定支、專款專用的規定,對相關領域支出統籌安排;將存量資金使用與年度預算安排統籌考慮;推進預算績效管理改革,強化績效評價結果的運用和公開,倒逼財政資金管理成效的提高。
(六)深入統籌,力保脫貧攻堅。進一步加大涉農資金整合力度,嚴格按照景東縣扶貧資金管理若干規定,圍繞以脫貧摘帽為目標,以扶貧規劃為引領,以重點扶貧項目為平臺,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撬動金融資本和社會幫扶資金投入扶貧工作中,提高資金使用精準度,確保如期完成脫貧攻堅任務。
(七)加強縣級政府性債務管理,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確保財政可持續發展。健全完善政府債務管理制度,規范政府債務管理,強化縣級政府債務限額。加強政府隱性債務管理,落實債務單位主體責任,確保到期債務按時還本付息。增強債務風險防范意識, 強化政府債務風險預警,規范舉債融資,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我們將在縣委的正確領導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以來治國理政的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為指導,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重大戰略和決策部署上來,牢牢把握新常態,順勢而謀,乘勢而上,銳意進取,奮發有為,開拓創新,依法理財,更好發揮財政職能作用,開創財政工作新局面,為推動景東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做出積極貢獻!
五、轉移支付情況說明
2019年,縣財政局將繼續向上爭取中央和省的大力支持,加強轉移支付資金管理,通過推動轉移支付資金向貧困地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傾斜,進一步縮小區域間財力水平差距,全面落實“三保支出”的財政保障責任。充分利用國家綠色經濟實驗示范區區域優勢,發展綠色經濟優勢產業,壯大財源,增強發展內生動力。
六、舉借債務情況說明
2019年,景東縣財政局繼續根據《景東縣深化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景東縣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景東縣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細則》《景東縣新增政府債務限額分配管理暫行辦法》《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地方政府棚戶區改造專項債券管理辦法》等一系列制度文件,用制度規范和完善相關工作。推進專項債券改革,依法依規開好“前門”。完善“借、用、管、還”制度體系,嚴堵“后門”,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防范債務風險。
2017年底景東縣政府債券金額6.38億,2014年清理鎖定甄別債務0.68億,鎖定或有債務0.35億元,2017年債務總額7.41億元。
七、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預算績效2019年,縣財政局將按照“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更加突出績效導向,強調成本效益,持續推進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進一步提高財政資源配置效率,提升部門整體效能提升,提高政策和項目資金效益;繼續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健全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整改制度,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預算績效管理范圍
八、2019年整合財政扶貧涉農項目資金公告公示
根據《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云貧開辦〔2015〕2號)和《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要求。景東縣2018年年終整合財政涉農資48160.97萬元,其中:中央資金36629.27萬元,省級資金11012.3萬元,市級資金236.7萬元,縣級資金282.7萬元。整合的涉農資金投向以下扶貧項目建設:(一)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投入42134.05萬元;(二)農業生產發展項目投入4910.56萬元;(三)雨露計劃項目投入1036.3萬元;(四)項目管理費投入80.06萬元;資金整合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批復,并報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備案。
景東彝族自治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根據《預算法》、《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財政部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進一步做好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財農〔2016〕151號)和《云南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云財農〔2017〕213號)、《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方案》(云廳字〔2016〕20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為優化財政涉農資金投入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在脫貧攻堅中的主導作用和聚集效應,規范統籌整合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是指按照上級要求,為優化財政涉農資金管理使用機制,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集中資源打贏脫貧攻堅戰而統籌整合使用的資金。
第三條 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堅持以下原則
(一)規劃引領,統籌兼顧。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要以脫貧攻堅規劃為引領,做好脫貧規劃與部門專項規劃銜接。全面構建“多個渠道引水,一個龍頭放水”的扶貧投入機制,充分發揮涉農資金的積聚優勢和整合效應。
(二)瞄準目標,精準發力。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優先保障貧困退出標準建設任務需求,同時兼顧產業長遠發展需求,做到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脫貧成效精準。
(三)加強管理,注重實效。整合資金必須與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緊密結合。資金的投向主要用于提升貧困地區區域發展能力等脫貧攻堅方面,重點投入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生產發展領域。
(四)強化責任,跟蹤問效。按照“誰使用、誰主管”的原則,項目主管部門履行項目監管主體責任,項目責任部門(鄉鎮)履行實施和資金安全主體責任,全程跟蹤項目的實施和資金使用,加強監督、落實監管職責。
第二章 資金分配方式
第四條 資金分配法按照因素法與績效獎勵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分配。因素選擇以貧困程度和脫貧任務為導向,通過貧困人口規模、減貧任務、貧困村數進行綜合分析后分配資金,對扶貧成效明顯、資金績效評價好的鄉(鎮)給予傾斜。
第三章 資金整合范圍及使用范圍
第五條 統籌整合資金的范圍包括各級財政安排用于農業生產發展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等方面的資金,具體整合項目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貧困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方案》(云廳字〔2016〕20號)等文件有關要求執行。
第六條 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要圍繞增強貧困人口自我發展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鼓勵各地通過先建后補、以獎代補、以工代賑、貸款貼息等方式,將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用于現行脫貧標準的資金需求,緊緊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和“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范圍內及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的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產業發展項目。
(一)補齊基礎設施短板。主要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產生活設施,包括小型農田水利設施、高效節水灌溉、小型農村飲水安全設施、土地整治、農村能源建設(太陽能熱水器、節柴改灶)、貧困農(林)場基礎設施建設、公益性水利工程維修養護,實施四類對象農村危房改造、50戶以上不搬遷自然村通硬化路、貧困村村組道路等。
(二)培育和壯大特色優勢產業,加大產業扶貧力度。支持特色優勢種養殖業、林草業、農(林)產品加工業,支持農(林)業優良品種、先進實用生產技術推廣、種養業循環一體化項目,建立農產品加工基地、良種繁育基地,對農產品品牌塑造培育、農產品銷售流通給予補助,支持發展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壯大村集體經濟,引入龍頭企業發展規模化、標準化經營,支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等。
(三)提高農村扶貧對象就業和生產能力。支持組織有就業培訓意愿的貧困家庭勞動力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崗前培訓、訂單培訓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實用技術培訓等。
(四)推進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支持農村衛生廁所、排水溝、垃圾池、村內道路硬化等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村莊保潔制度。
(五)統籌整合資金項目管理。用于實施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項目而發生的項目管理費。
第七條 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項支出。
(一)行政事業單位基本支出;
(二)購置交通工具及通訊設備;
(三)各種獎金、津貼及福利補助;
(四)彌補虧損;
(五)修建樓堂館所及貧困農場、林場棚戶改造以外的職工住宅;
(六)彌補預算支出缺口和償還整合涉農資金使用范圍外的項目債務;
(七)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城市扶貧;
(八)其它與脫貧攻堅無關的支出。
第四章 整合操作程序
第八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根據脫貧出列需求和《景東彝族自治縣“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提出年度項目建設計劃,送縣扶貧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報縣人民政府審定,建立年度脫貧攻堅項目庫。進入項目庫的項目應有以下基本內容:項目名稱、項目類別、建設性質、實施地點、時間進度、責任單位、建設任務、資金規模和籌資方式、受益對象、績效目標、群眾參與和帶貧減貧機制等情況。未明確績效目標的項目不得納入縣級脫貧攻堅項目庫。
第九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從項目庫中選擇申報年度實施項目計劃,送縣扶貧辦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經縣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領導小組會議通過,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并下達年度項目實施計劃。
第十條 編制脫貧年度項目計劃。縣扶貧辦負責在每年11月底前根據減貧任務和提前下達到縣的資金額度等因素,從扶貧項目庫中擇優選擇相關項目,組織編制完成下一年度項目計劃。各行業部門年度項目計劃要充分與脫貧年度項目計劃銜接。
(一)年度整合方案資金規模,參照上年度各項統籌資金的上級補助數和本級預算安排數,預算年度上級提前下達資金及財政投入政策,測算涉農項目資金到位額度,由涉農資金整合組匯總編制統籌整合資金規模計劃。
(二)項目資金規劃組根據統籌整合資金來源和資金使用計劃,按脫貧攻堅任務輕重緩急原則《項目優先級次評分體系》對年度項目計劃中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及農業生產發展類項目進行綜合評分,列出本年度需重點建設的脫貧攻堅項目,編制年度統籌整合使用實施方案,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核,領導小組根據縣年度脫貧攻堅規劃,對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審核后由整合辦公室按程序報縣人民政府審批下達。
(三)經縣政府印發的方案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按規定報上級部門備案。年度的統籌資金實施方案原則上在每年2月底完成編制。
第十一條 統籌整合資金實施方案一經確定,未經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批準不得擅自調整。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根據年度資金實際來源規模及項目實施情況,考慮貧困村其它突發因素,在每年8月15日前可作相應調整,并將調整方案逐級上報省扶貧辦及省財政廳備案。
第五章 資金管理
第十二條 建立統籌整合臺賬。由涉農資金整合組按資金類別,建立涵蓋整合資金來源、分配、支出情況的整合資金臺賬。項目責任部門(鄉鎮)也要建立資金使用臺賬,如實記錄本部門整合資金的項目進展情況、資金支出情況等。
第十三條 統籌整合資金下達流程:納入整合的中央和省州級財政涉農資金下達到縣后,縣財政及時發函告知項目主管部門要在20日內做好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含政府審批時間)并下達資金,分配到部門的資金由縣財政局與扶貧辦聯文下達;分配到鄉鎮的資金由縣財政局、縣扶貧辦、項目主管單位聯文下達。
第十四條 縣財政嚴格按照項目實施進度撥付資金。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的支付管理,按照財政國庫管理有關規定執行。統籌整合的財政涉農資金使用中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必須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鄉(鎮)直接實施的項目,資金一律實行鄉級報賬制管理,按照“誰實施、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項目的規劃設計、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檢查驗收、資金報賬、風險責任承擔等負責;行業部門直接實施的項目,可在項目實施部門直接管理、報賬,也可按項目屬地進行鄉級報賬,若按項目屬地進行鄉級報賬的,縣級項目管理單位應與鄉鎮協商制定項目實施、檢查驗收、資金報賬等操作細化方案,便于實施風險責任主體的認定。鄉(鎮)和縣級項目管理單位必須建立明確的報賬審批制度和監督制度。對納入統籌整合的財政涉農資金,原則上不計提項目管理費,如單項項目規定可計提項目管理費的,按最高不超過1%的比例據實列支項目管理費,并嚴格按照項目管理費規定使用。
第十六條 項目責任部門(鄉鎮)實行整合資金專賬管理,指派專人負責整合資金財務檔案的收集和管理,確保資金賬簿、原始憑證、表冊、文件、領導批示等痕跡資料完整真實。
第十七條 各鄉鎮、行業管理部門要加快資金撥付使用進度,原則上當年統籌整合資金年底結余結轉率要控制在8%以內,連續結轉兩年的資金一律收回縣財政統籌使用。
第六章 項目管理
第十八條 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進行項目管理,項目實施單位應建立相應的項目建設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涉農資金管理辦法,將責任落實到人,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項目主管部門要完善相應的項目監管制度,督促項目按時、按質實施,對項目實施不力、管理不到位的應及時糾正,確保項目資金效益的發揮。
第十九條 各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做好所屬領域項目規劃制訂、實施方案審核、行業技術指導、監管督促推進、驗收成效考評等工作,各項目責任部門(鄉鎮)根據項目批復及工作安排,做好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項目的具體實施工作,在保證項目質量的前提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嚴禁各鄉鎮和部門擅自申報、組織實施扶貧項目。出現上述情況的一律不予受理,由各項目責任部門(鄉鎮)自行承擔有關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資金缺口的將由縣紀委、監委嚴肅處理。
第二十條 項目計劃及資金下達后,“兩辦”督查室要及時介入,督促各項目責任部門(鄉鎮)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研究安排,按相關程序及時啟動項目建設。超過3個月以上未啟動的項目,由縣財政部門提請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收回資金并調整用于當年其他扶貧項目,并嚴格執行項目備案規定。
第二十一條 對于基礎設施建設類項目,項目責任部門(鄉鎮)要嚴格執行項目責任制、合同管理制、項目監理制、招投標管理制等相關項目管理制度,建立有群眾參與的全程監督管理機制。
第二十二條 對已審批下達的項目,原則上不得調整。因上級政策調整或脫貧攻堅目標調整,確需調整項目的,由鄉鎮或部門提請、分管縣領導同意,經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專題會議研究通過后,方可調整。
第二十三條 項目實施完成后,資金在200萬元以下的,由項目實施單位驗收并對驗收結果負責;資金在200萬元(含200萬元)以上的,由項目實施單位自查初驗,并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驗收,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驗收。
驗收的主要內容:項目建設任務與主要經濟技術指標完成情況,項目建設工程質量情況,項目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項目綜合效益、項目檔案資料情況、公示情況等。到戶項目必須附有項目戶的名單和簽字并加蓋手印,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有前后對比照片。項目責任部門(鄉鎮)應將項目從申報至竣工驗收各個環節的文件資料及其它檔案資料,按照時間順序歸檔、立卷并裝訂成冊,作為項目驗收和審計監督的重要依據。首次驗收不合格的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根據驗收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在60日內完成整改并再次提交驗收申請。
第七章 部門職責
第二十四條 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工作領導小組對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負總責,審定統籌整合資金使用計劃和整合方案,解決涉農資金整合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五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涉農資金統籌整合工作協調,編制統籌整合資金使用計劃和統籌整合使用方案,在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會議,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第二十六條 縣扶貧辦負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劃編制指導、匯總,項目論證和項目庫建設,參與項目驗收、績效評價、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七條 縣發改局負責以工代賑資金規劃編制指導、匯總,項目論證和項目庫建設,參與項目驗收、績效評價、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八條 縣民宗局負責民族宗教專項資金規劃編制指導、匯總,項目論證和項目庫建設,參與項目驗收、績效評價、監督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九條 縣財政局負責編制統籌整合資金來源方案和資金撥付,配合有關部門參與項目申報、驗收及監督評價等工作。
第三十條 縣審計局要將涉農資金整合管理使用情況作為審計和監督檢查的重點內容,為充分發揮涉農資金使用效益保駕護航。
第三十一條 項目主管部門參與統籌整合使用方案編制,負責項目申報、業務指導、項目實施監管、組織所涉項目的縣級驗收。
第三十二條 鄉(鎮)人民政府和相關涉農部門負責組織本鄉(鎮)部門實施項目的驗收,對實施項目的績效進行自評,并對資金使用安全承擔責任。
第八章 監督問效
第三十三條 加強資金監管,建立多部門聯動監督機制。財政、扶貧、審計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成立檢查小組,定期或不定期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制止、糾正并報告上級部門。各鄉鎮、各項目部門應當加強項目管理,做到資金到項目、管理到項目、核算到項目、檢查到項目。
第三十四條 嚴格執紀問責,建立“兩辦”督查室、紀委、監委為主的聯動執紀問責機制。凡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一律從快查處、從嚴問責,一經查實點名通報曝光,并實施“一案雙查”。要把精力集中到強化對主責部門履行職責的再監督、再檢查上來,嚴明扶貧攻堅工作紀律,要對扶貧資金實現全程監管,堅持“誰審核,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對出現把關不嚴、亂補貼、濫補貼的行為,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弄虛作假、截留、挪用、擠占、套取扶貧專項資金的,一查到底,確保扶貧資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三十五條 陽光操作,公開公示。整合資金要按照誰分配、誰公開,誰使用、誰公開的原則進行公示公告。建立群眾參與的工作機制,充分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一)公示公告范圍:縣級要公開資金分配和項目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項目責任部門(鄉鎮)要公開項目資金來源和實施情況。到戶項目必須公開到組,到組項目必須公開到村,村級項目在本村范圍內公開;涉及跨鄉(鎮)實施的項目,除在本鄉(鎮)范圍內公開外,還應在所轄鄉(鎮)涉及的村公開。
(二)公示公告內容:公示公告內容應包含資金規模、資金來源、受益對象、項目招投標、實施單位、資金支付、資金結算及審計等情況。到村項目公示公告內容應包含項目名稱、實施地點、建設內容、施工單位及責任人、監理單位及責任人、資金構成和投資標準、質量要求等。到戶項目應明確項目名稱、受益對象、資金來源及規模、實施時限和責任人、實施目標及成效,資產收益項目應公開投資額、投資對象、期限、受益對象等。同時,縣、鄉、村三級要做好公示公告資料的歸檔工作。
第三十六條 嚴格考核,綜合評價。各單位要加強資金和項目的管理,并落實績效管理各項要求,制定專項的績效考核方案,建立績效評價制度,以脫貧成效為主要標準,對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開展績效評價,評價結果納入扶貧開發工作成效考核。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到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督查,及時通報督查情況,并將督查結果納入單位考核內容。
第三十七條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虛報、冒領、截留、擠占、挪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處罰、處分。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解釋。
九、2019年財政扶貧涉農項目資金公告公示
根據《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景東彝族自治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管理辦法》、《云南省專項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實施辦法》,結合貧困退出“6-10-11-5”標準。現將我縣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2019年度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6557萬元履蓋項目作如下公示:
一、根據縣產業扶貧組從各鄉鎮摸底排查情況,全縣未享受產業項目建檔立卡貧困戶還有2574戶。將景東縣提前下達貧困縣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287萬元整合用于全縣未享受產業項目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產業,每戶補助0.5萬元。
其中:錦屏鎮4戶2萬元;文龍鎮677戶338.5萬元;安定鎮569戶284.5萬元;漫灣鎮361戶180.5萬元;林街鄉368戶184萬元;景福鎮469戶234.5萬元;曼等鄉4戶2萬元;大朝山東鎮122戶61萬元。
二、擬將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330萬元用于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
三、擬將景東縣提前下達貧困縣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60萬元用于農村貧困人口勞動力轉移培訓,規模2000人,人均補助300元。
四、2018年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雨露計劃補助2597人,需資金815.1萬元,整合中央第四批涉農資金499.5萬元,本次整合景東縣提前下達貧困縣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15.6萬元。
五、農危房改:全縣4類危房存量共10319戶,其中:C級修繕加固6091戶,D級修繕加固689戶,D級拆除重建3263戶,無房兜底276戶。應下達補助資金22556.5萬元,已通過農危房改造資金、中央及省級統籌整合涉農資金、市級扶貧專項資金及提前下達省級專項財政扶貧資金安排17714.57萬元,缺口資金4841.93萬元。此次整合提前下達貧困縣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3114.15萬元、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711.31萬元、2019年度第二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25萬元,共計3850.46萬元。
其中:安定鎮217萬元;大朝山東鎮312萬元;大街鎮328萬元;花山鎮366萬元;錦屏鎮286萬元;景福鎮244萬元;林街鄉328萬元;龍街鄉474萬元;曼等鄉77.46萬元;漫灣鎮297萬元;太忠鎮306萬元;文井鎮242萬元;文龍鎮373萬元。
六、擬將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20萬元用于景福鎮無量山大寨子旅游廁所建設。
七、擬將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645.69萬元用于文井鎮雙水井村國土整治項目(457.27萬元)及錦屏鎮董報村國土整治項目(188.42萬元)。
八、按照《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財農〔2017〕8號)規定,按1%提取項目管理費48.25萬元。
文件名1:《景東彝族自治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19年第一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2019年第三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通知》
文號:景財農〔2019〕3號
文件類型:資金下達文件
文件金額:5009.17萬元
文件涉及的專項資金名稱:2019年第一批省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19年第三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
資金預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2:《景東彝族自治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19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及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通知》
文號:景財農〔2019〕4號
文件類型:資金下達文件
文件金額:6557萬元
文件涉及的專項資金名稱:2019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019年第一批、第二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
資金預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3:《景東彝族自治縣財政局關于下達2019年第四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的通知》
文號:景財農〔2019〕5號
文件類型:資金下達文件
文件金額:320.42萬元
文件涉及的專項資金名稱:2019年第四批中央統籌整合涉農資金
資金預算年度:2019年
文件名4:《景東彝族自治縣財政局 景東彝族自治縣滬滇扶貧協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下達2018年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新增項目資金的通知》
文號:景財農〔2019〕6號
文件類型:資金下達文件
文件金額:500萬元
文件涉及的專項資金名稱:2018年上海市對口支援云南新增項目資金
資金預算年度:2018年
縣十七屆人大三次會議秘書組 2019年1月
監督索引號53082303000010111
附件1:(縣人大)2018年縣級財政預算執行和2019年預算縣級財政預算報告.doc
附件2:2018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財政預算(草案)___人代會(定稿1-16).rar
附件3:《景東彝族自治縣2018年地方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財政預算報告》的決議.doc
附件4:景東彝族自治縣2019年在方財政收支預算公開編制說明.docx
附件5.名詞解釋.docx